3月15日,省发改委下发文件,对华晋焦煤沙曲一号矿井、沙曲二号矿井及选煤厂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作出批复。
文件指出:经前期省发改委、省煤炭厅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验收,根据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和验收整改情况报告,原则同意华晋焦煤沙曲一号矿井、沙曲二号矿井及选煤厂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委员会鉴定意见,准予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。
核定建成规模:沙曲一号矿井矿井生产能力达到500万吨/年,沙曲二号矿井矿井生产能力达到300万吨/年,选煤厂新增生产力500万吨改扩建后总规模800万吨/年。主要建成内容:改扩建开拓、采掘、供电、提升运输、通风、供排水六大系统,防尘、防灭火、瓦斯抽采、安全监测监控、人员定位通讯等辅助生产系统以及新建工业建(构)筑物以及选煤厂、行政福利设施等地面工程。
省发改委要求:相关单位接文后,按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办理相关移交手续,组织好安全生产,发挥投资效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