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,日前,山西焦化出台劳动模范管理办法,规范和加强劳动模范管理工作。
山西焦化明确规定:国家级劳动模范,一次性奖励荣誉金50000元;省级劳动模范,一次性奖励荣誉金30000元;市级及焦煤级劳动模范,一次性奖励荣誉金20000元;公司级劳动模范,一次性奖励荣誉金10000元,使劳动模范享受到相应的荣誉津贴待遇。
山西焦化要求,在同等条件下晋级、培训、入党、晋升、职称评定、技能鉴定等将对劳动模范给予优先考虑。
“这一重奖劳动模范的办法,充分体现了企业对劳动模范的重视和关怀,还进一步提升了劳动模范的荣誉感、获得感和归属感。”曾获得省级、公司级劳动模范的山西焦化建安公司职工张临生开心地说。
同时,山西焦化坚持执行劳动模范体检制度及休养制度,针对一些困难劳动模范,继续组织慰问和救助,解决他们工作、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。